什么原因使
木質活性炭在水處理時候會出現局限性?
水處理
木質活性炭是一種優良吸附劑,可以有效去除水體中多種有機污染物 。
木質活性炭的吸附是在常規處理的基礎上去除水中的有機污染物為有效且成熟的水處理深度的處理技術。外國的一些以地表水為水源的水廠就開始使用炭來消除水中的色、臭。直到目前,以地表水為水源的水廠絕大多數仍然采用木質活性炭來進行吸附,從而以去除水中的微量有機污染物、色、臭等,對于需要常年吸附運行的水廠,一般均采用粒狀炭來過濾,它主要是用于季節性投加的場所。吸附對水中多種污染物有非常廣泛的去除作用,它可以去除引起水中臭味的物質,如土臭素等,而對芳香族的化合物、多種農藥等有著很好的吸附能力。對許多重金屬的離子,如汞、六價鉻等也有比較好的吸附效果,炭對水中致突變性物質也有著很好的去除效果。多項的研究表明,致突變性的檢測為陽性的水經過炭吸附之后致突變活性轉為陰性。因此便有了以炭的吸附技術作為提高地表水水源水廠處理水質的佳實用技術。
在美國等發達 ,木質活性炭吸附技術被廣泛用于水和廢水處理領域 。然而在中國 ,木質活性炭并未普遍使用 。主要有三方面原因:
1、沒有商業性木質活性炭再生服務 , 木質活性炭使用成本較高,不易處置用過后失效的木質活性炭。
2、對于木質活性炭液相吸附技術概念模糊 ,不清楚用何種處理工藝能達成任務。
3、沒有簡單有效、可廣泛使用的木質活性炭選用方法 ,造成許多浪費, 失去了一些合適使用的機會。